重复利用记录

記事番号:040731

可重复利用(复制)已登记的记录,创建新记录。
在想要活用原有记录的内容,仅对部分内容进行更改并登记记录时,使用此功能将非常方便。

不适合运用重复利用记录登记新记录的应用,可禁用记录的重复利用功能。
禁用记录的重复利用功能后,可隐藏[重复利用记录]图标。
禁用记录的重复利用功能

不复制的字段及数据

重复利用记录添加新记录时,将不会复制以下的字段及数据:

  • [记录编号]
  • [作成者]
  • [更新人]
  • [创建时间]
  • [更新时间]
  • [附件]
  • 流程管理的信息(状态、执行者)
  • 回复
  • 历史记录

另外,除上述的字段外,在字段的访问权限中,当操作的用户没有编辑权限时,也将无法复制该字段的数据,而为空栏。
给字段设置访问权限

操作步骤

  1. 点击应用,打开[记录列表]页面(应用的首页)。

  2. 打开要重新利用的记录左侧的[查看记录详情]图标。
    截图:用线框圈出[查看记录详情]图标

  3. 点击[重复利用记录]图标。
    在复制源记录的数据已输入的状态下,打开记录的添加页面。截图:用线框圈出[重复利用记录]图标

  4. 根据需要编辑记录。
    截图:正在编辑记录的[记录详情]页面

  5. 点击[保存],保存记录。 登记为新记录。

显示报错无法保存记录时

可能是访问权限或应用的设置存在问题。
处理方法请参考以下页面:

禁用记录的重复利用功能

记录的重复利用功能,初始设置为启用。
不适合运用重复利用记录登记新记录的应用,可禁用记录的重复利用功能,隐藏[记录的重复利用]按钮。

  1. 在[记录列表]页面中,点击页面右上方的齿轮状 [设置应用]图标。
    截图:用线框圈出[设置应用]图标

  2. 在[应用的设置]页面中,点击[设置]标签中[其他设置]下的[高级设置]。

  3. 在[高级设置]页面中,取消勾选[可重复利用记录]复选框。
    截图:用线框圈出[设置应用]图标

  4. 点击页面右下方的[保存]

  5. 在[应用的设置]页面中点击[更新应用]。

  6. 在[更新应用]对话框中点击[更新应用]。